河南开审国内首例“确有悔改表现”减刑案
2015年7月28日,“探索确有悔改表现证明制度”减刑案,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创了国内“确有悔改表现证明”的先河。出席旁听的人大代表表示,此举有利于遏制减刑假释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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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王砖头与被害人王某石是亲兄弟。1999年9月24日,王砖头与王某石在村头晒玉米时,因赡养父母等问题发生争执,王砖头随手拿起一根木棍将王某石打倒,王某石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王砖头外逃,2011年9月归案。
2012年7月2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砖头有期徒刑15年,当年8月,王砖头被交付到河南省豫南监狱执行。王砖头在减刑考核期内共获6次表扬、获1次改造积极分子称号,豫南监狱向驻马店中院建议对王砖头减去有期徒刑1年。
围绕王砖头是否确有悔改表现,驻马店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由于该案是国内首例“探索确有悔改表现证明制度”减刑案,庭审全程上直播,多家媒体及部分人大代表、*协委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为证明王砖头确有悔改表现,豫南监狱当庭出示了王砖头的个人改造总结、悔过书、证人证言、计分考核汇总表等证据,证明他确有悔改表现。
在法庭准许下,王砖头的管教警察杨群、王全新出庭,介绍了其入狱后的改造情况。他们称:“王砖头受伤仍坚持劳动,截至目前个人产值位列全监区第三名。”
王砖头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干部出庭,介绍了其在家庭极其贫困的条件下,积极赔付被害人亲属并取得谅解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王砖头同监区的两名罪犯出席庭审,列举了王砖头热心帮助其他罪犯的具体事例,证明其确实改过自新。
同监区的杨某称:“他得知我家庭情况困难,偷偷给我买生活用品。”罪犯杨某华称:“我刚进监狱时情绪不稳,他用一言一行开导我。”
王砖头未成年的女儿在信中称:“爸爸从文盲到学会了给我写信,3年攒的900元给我当学费……”
法庭经综合调查后,认定王砖头符合减刑条件,最终依法裁定为其减刑1年。
据了解,确有悔改表现是罪犯减刑的一个法定条件。然而,在过去,如何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虽然为社会所关注,但是无论是庭审还是减刑裁定书上,这块最能体现裁判公正的内容都未能充分质证和论证。
2014年年初,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凭借各种形式的“假立功”,多次获大幅减刑,引发社会关注。此后,中央*法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策。今年3月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出台试行《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标准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身在监狱,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企图获得减刑、假释机会,或者拒不交代真实身份,或者对减刑、假释材料弄虚作假,都是不符合减刑条件的,不能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不属于减刑对象。
“通过此次庭审,我们就是要探索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证明制度,通过庭审中的充分举证,让庭审各方对罪犯是否符合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条件进行公开质证,看罪犯的服刑改造表现能否达到确有悔改表现的标准,从而让罪犯心服口服,也让社会一看到减刑裁定书就知道我们为什么这样减刑,消除误解。”驻马店市中院审监庭庭长侯志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