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保险欺诈
伪善“孝子”,骗保不成反入狱
反保险欺诈案例分享
以尽孝之名,行骗保之事
案情介绍
年2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某将其患有梗阻性*疸、胆总管下段癌、肝性脑病等多种疾病医院住院治疗,并得知其母亲仅剩几日生命。*某在明知其母亲生存时日不多的情况下,于年5月23日以其母亲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个人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保单金额共计.6万元,保险期限自年5月24日至8月21日。
年5月25日,*某驾驶其小型轿车搭乘其母亲从其居住的A地前往B地自驾游。返程途中,其母亲死亡。随后,*某开始伪造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燃烧导致其母亲在车内被烧死的现场。事发后,*某向交警及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谎称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燃烧导致其母亲在车内烧死,向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万元。
调查过程
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查勘员在查看交通事故查勘资料时,发现车辆撞击部位不易造成车辆自燃,向交警部门提出对其母亲陈某进行尸检。经尸检结果鉴定,其母亲系生前患有胰腺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肝脓肿,癌症转移至全身多器官衰竭死亡,排除其母亲在火场被烧及一氧化碳中*死亡,证实*某明知其母亲已于车辆燃烧前因病死亡。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某诈骗未得逞。
司法意见
被告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其母亲陈某因自驾游发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全案事实,依法对*某减轻处罚。据此,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件警示
被告人*某,明知其母亲时日不多,故意投保。在不考虑其母亲身体情况的前提下,假装带其母亲出游,实际是为了伪造其母亲的死亡原因,企图骗取保险赔偿金。然而,这位“孝子”还是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最终锒铛入狱。保险欺诈不可为,法律红线碰不得,我们一定要做知法、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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