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日照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结束,依据《日照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对形式审查合格的年度市科技合作奖项目3项、市科技进步奖项目项予以受理,并在日照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
自受理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真实性、创新性、先进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可根据《日照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实名、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日照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