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杀鸡就要用牛刀,急诊科的功能定位到底应该是什么?如果只是定义为方便门诊开个住院证的话,护士也可以做,急诊科医生不该承担过多的责任!如果急诊科的定位为抢救急危重症的桥头堡,守护全院安危的防火墙,那么急诊科医生就应该有行使特种作战权利的特战员特权,这对应的是首诊负责制~~~
上个夜班看过的一个病人在门诊看过后认为是肺炎就开了三天的药,(病人只是发烧,无其他主诉,在详细查体中发现腹部压痛,但是患者没有主诉,这就是按照要素诊断的弊端~~漏诊,误诊),让病人每天在急诊输液室输液,可是还没等到第三天,病人的病已经等不及了,家人联系送来急诊科,做完全面检查化验,发现肝脓肿。。。。。。
如果你来到急诊科看病,要么听从医生的建议完善化验检查(包括协和的神医们也不可能看一眼就能知道你是什么病),要么签拒绝检查化验的同意书,医生有告知的义务,你有选择的权利。请不要再让医生为人情世故被黑锅。。。。。。
人的认知层次都是有局限的,这无法强求!我们履行诺言和义务,你行使权利。我们也可以人性化服务,但是人性化的前提很可能是牺牲原则性,那么这个时候我们不希望自己成为农夫与蛇的故事中的农夫!告知,知情同意,签字!
潘鼎之感谢欣赏